6月14日,沧州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实施2019年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工作的通知,数量为200名,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定向培养。2019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免费就读沧州师范学院,学历为专科,学制为5年。
这200个名额涉及沧州市的15个县(市、区),其中分配名额较多的有任丘(25)、河间(25)、泊头(24)、献县(18)、沧县(18)。培养专业为小学教育专业,培养院校为沧州师范学院。
招生对象要求属于培养计划中所确定的县(市、区)户籍、学籍的2019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身体健康,无身体残疾,相貌端庄,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农村全科小学教师采取五年一贯制形式培养,学历为专科,学制为5年。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3500元/人年,免缴住宿费800元/人年,并补助生活费3000元/人年,共计7300元/人年。所需经费由沧州市级财政安排。
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可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县级招生考试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填报“沧州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志愿。由培养学校组织进行面试。
农村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毕业离校前,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相关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机构编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乡镇(不含县级政府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