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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创新主体培育、助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1.61亿元县域科技创新跃升奖励资金这样花!

2019-12-24 10:22:36 作者:李代姣 赵晓慧 来源: 长城网

河北省科技厅资源配置管理处处长董玉慧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赵晓慧 摄

  长城网讯(记者 李代姣 赵晓慧)记者从12月23日召开的“2019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结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跃升计划”)提出的奖励规则,全省共有75个县获得专项资金奖励,奖励经费合计1.61亿元。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正在研究制定跃升计划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近期将印发执行。”河北省科技厅资源配置管理处处长董玉慧称,细则将从奖励专项资金的管理分工和管理原则、使用范围、使用要求、绩效管理、监查检查等方面,对各县(市、区)使用奖励资金作出要求。

  根据实施细则,奖励资金的管理主体是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在推进县域科技创新中组织开展的调查研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对接和科技合作等工作推动,以及为此进行的政府购买服务。奖励资金可以跨年度使用,但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关于资金的使用,实施细则授予各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充分的自主权,但不得用于对省、市相关科技项目或资金的配套,不得用于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外的支出。”董玉慧表示,相关县级科技主管部门要制定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组织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省科技厅将对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抽查评价,并将其作为县域年度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中管理创新指标的评价依据。

关键词:县域,科技创新,奖励资金,使用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