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妇联、各市人社部门积极组织动员家政企业、相关协会、家政服务员踊跃参与2020年河北省巾帼家政示范基地、河北福嫂推选活动。
(一)组织推荐
各市妇联、各市人社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服务水平高、群众反映好、社会影响大的家政机构、家政服务员作为候选对象。
(二)行业推荐
各级家政行业协会、家庭服务业协会对运营成熟、信誉良好的家政服务企业以及技能过硬、受到多次好评的家政服务员,在征求省行业协会意见后,可以进行推荐。
(三)社会推荐
在各市或省内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信誉优秀的家政服务企业,在全国、省级家政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的家政服务员,通过征求省妇联或省人社厅意见后,可直接参加推选。
推荐条件
(一)河北省巾帼家政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或者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2年以上且正常经营,法人为女性或女性员工比例达到60%以上;
2. 有固定场所,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民政部门及工商、税务登记机关年度审验;
3. 经营规模较大,管理规范,赢利能力较强,营业额在本地区同类家政服务企业位居前列;
4. 吸纳就业能力较强,从业人员规模在本地区同类家政服务企业位居前列,其中员工制职工人数占较高比例;
5. 能够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员工人数达到一定比例;
6.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未发生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
7. 被推荐对象原则上需获得过市级 (或同级同类)以上荣誉,我省家庭服务千户百强企业和大型规模型企业 (单位)可优先申报。
8. 河北省巾帼家政示范基地不重复授予。
(二)河北福嫂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持有人社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技能资格鉴定证书、从业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
2. 从业时间三年以上,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为人诚实,信守承诺,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
3. 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品行,对工作充满热情,对服务对象充满爱心,普遍受到客户好评,前一年度用户满意度在95%以上且无用户投诉;
4. 被推荐对象原则上需获得过市级 (或同级同类)以上荣誉,参加过各级家政服务技能大赛并成绩优异的优先申报;
5. 河北福嫂不重复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