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阳原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积极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通过对系统信息填录、文书制作、办案流程操作、法律文书公开等业务进行全程、同步、动态监督,着重以规范司法办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与引导并重,突出实效,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构建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新型流程监控模式,进一步提升流程监控工作标准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规定,建立联动机制。依照《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对办案期限、文书制作用印、辩护与代理事项处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案件信息公开、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的具体监控操作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对全院办理的案件实行常态化监控,发现问题后,通过预警机制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口头提醒。对办案中缺乏必要文书、未履行告知义务等问题及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案件承办人5日内反馈意见、限期整改,做到问题有出处,修正有依据。
二是拓宽监管范围,从细节处入手。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除了日常监控外,还对送达回证、不起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公开、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及公安机关捕后回执等易忽视环节进行重点审查,确保监控无死角,全程留痕。同时加强流程跟踪,严把质量关,对办案过程实现全程监管。对出现流程瑕疵的案件,在口头提醒、书面纠正后,全面进行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突出监控重点,确保数据准确。日常监控重点关注案卡报表,确保数据准确。根据监控情况,详细梳理不规范填录行为,列出常见问题清单和注意事项,在流程监控通报中逐项强调,纠正承办人不良办案习惯,避免因跨月修改案卡等导致报表误差,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四是创新监控方式,提升案件质量。对流程监控中暴露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控。2021年该院开展了“刑事案件办案全流程”、“法律文书对照案卡数据”、“月末未结案件原因报备”等专项流程监控,使得一些共性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监控效果逐步显现。(通讯员: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