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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情播撒法制阳光
—记唐山丰南区司法局西葛司法所所长黄志民

2022-09-14 16:45:44 作者:晗涵 来源: 长城网

  他叫黄志民,现任唐山市丰南区司法局西葛司法所所长。1995年参加工作,从参加工作起就一直在司法系统工作,27年的基层司法工作,锻造出一个业务精通、基层经验丰富的“老司法”。多年来该同志曾被评为丰南区政法系统优秀司法干警,授予丰南区政法系统“好警嫂”荣誉称号,被丰南区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连续多年荣获公务员嘉奖称号。几十年如一日,他始终冲在基层司法“第一线”,用一片真情把调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群众架起了连心桥,撑起了一片和谐的天地,维护了一方稳定,构建了一方平安,被百姓称为自己的“主心骨”和贴心人。

  排忧解难,真心服务百姓

  在工作中,把握民风民情特点,黄志民从远亲不如近邻入手,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成功化解了多起因旧房翻建引起的邻里纠纷,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东尖坨村卢某某住的是震后村子建的“五统一”房,每两家都是共用一个大山(一堵墙),距今四十多年了。而在十五年前,隔壁房屋主人要翻盖新房,这个大山没动,地基却垫高了。卢某某见自己老房地基太低,雨水都流不出去,于是对施工百般阻挠。调解后,两家签了协议:如果大山出现问题,由隔壁负责修缮。近几年,卢某某家的房屋破损,要求隔壁修缮,但由于过了协议期限,隔壁一直置之不理,导致双方矛盾愈演愈烈。

  得知情况后,黄志民第一时间来到东尖坨一村村委会,并和村支书赶到现场勘察。黄志民看到老房子本身材料差,年久失修,又过了协议期限,让隔壁单独出资修缮,显然有失公允。而在去隔壁走访中,也得到了拒绝修缮的回应。黄志民一一劝解,用“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让他们换位思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劝导了几次,最终得以化解,达成调解协议:卢某某先买建筑材料,找工人修缮,修缮费用隔壁由负责一半。对此,卢某某非常满意。

  赵某某的老房子年久失修,准备重新翻盖,前院的堂叔也爽快地答应了,但当打地基时,堂叔变卦了,横竖不让赵某某动工。黄所长发现赵某某的地基确实高了,排水问题会给堂叔的房屋造成负面影响。在双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黄所长给出一个方案:让赵某某让出一些地方,修一个排水沟,防止雨季影响堂叔房屋的排水。再次调解时,叔侄达成共识:赵某某除了挖排水沟,还承诺房子高度不影响堂叔家采光。最终,叔侄言归于好。

  打开心结,消除矛盾隐患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黄志民深知,矛盾纠纷就像点点火星,如得不到及时妥善化解,就有可能给社会稳定和谐带来隐患。为此,他带领全所人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早发现,早化解。

  今年春,黄志民在走访中了解到,村民董某和冯某因支付工钱问题,产生了矛盾纠纷。于是,自己马上找到了董某了解到,他曾在2021年为同村村民冯某在稻田打工数月,但工钱却一直未付,多次讨要后,冯某便打了一个欠条,并让当时在场的李某作为见证人签了字。可是年后董某拿着欠条向冯某讨要时,冯某却说欠条既然有两人签字,自己只能出一半的工钱,剩下的一半让董某向李某讨要。对于冯某的故意刁难,董某很气愤。

  黄志民又与董某一同前往冯某家调查。冯某虽承认未结董某的工钱2.6万元。但依然强调欠条上由两人签名,就必须两人来还。李某到后,与冯某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黄志民情、理、法并用,摆事实、讲道理,冯某最终承认董某是他找的工人,工钱理应自己来付。当场,冯某把董某的工钱结清,这场劳务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近两年来,西葛司法所共调解婚姻家庭、劳资、工伤赔偿等纠纷960余件,均通过调解得以化解并达成协议,均已履行,一案一卷归档。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9200余件,均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有力维护了全镇安定和谐的大好局面。

  法制宣传,重在春风化雨

  黄志民始终把法制教育作为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抓住重点时段、“三下乡”活动等一切有利契机,热心为群众现场释法,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用心把一份份普法宣传资料送入群众手中,向群众推送法律知识。

  去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同时也是“八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司法所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

  推动宪法进校园。司法所采取线上培训教师法律知识,使他们成为宪法传播的桥梁和纽带,然后教师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同时,向学生发放宪法宣传资料,让学生和家长一起学法、用法提升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真正做到让宪法走进千家万户。

  推动宪法进乡村。12月3日,黄志民带领工作人员,冒着严寒来到西葛农贸市场进行宪法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宣传袋等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工作人员现场讲解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法律等形式进行宣传。现场气氛非常活跃,百姓参与的积极性高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资料袋300余个。同时,在现场亲自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有力提高了广大群众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今年2月17日,司法所联合有关部门,在西葛镇建新钢球有限公司开展“法律进企业”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在企业悬挂条幅、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疑问、散发宣传资料、分发宣传礼品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吸引职工前来咨询了解。黄所长耐心地向职工们介绍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公共法律服务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乡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8月5日,区司法局与西葛司法所在西葛镇室举行了“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法治进机关宣讲活,黄志民宣讲了法律知识,并发放了《宪法》《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机关上下掀起了学法、用法的高潮,提升了基层法治建设的水平。

  黄志民说:“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最基层的力量,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所长,深感责任重大。我将继续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奋力前行。”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多年来,以创新务实工作的姿态,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以服务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夯实业务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等做到了观念上有新转变,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近三年来,共调解婚姻家庭、劳资、工伤赔偿等纠纷2460余件,均通过调解得以化解并达成协议,均已履行,一案一卷归档。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询15200余件。共开展“每月一主题”法制宣传活动180余次,发放宣传彩页及手册31000余份,发放法制福袋3900个,悬挂宣传标语215条,布展宣传展牌351块,张贴宣传海报407张,现场解答咨询15525余次,在线法律咨询超过30525人次,每年11月的“送法下乡”活动更是深入人心,受到群众一致好评,营造法制宣传氛围浓厚,收到效果良好。(通讯员 晗涵)

关键词:唐山,司法局 责任编辑:雷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