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将从八个方面着力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挥带动就业、支撑创新作用,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全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
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 2019年底前实现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度,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简化注销业务流程;积极扩大区域评估评价,鼓励开发区建立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2019年底前构建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深化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构建全省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管理机构“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提升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2019年底前实现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实施积极的创新创业用地政策,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划拨土地上的闲置工业厂房、仓库等用于众创空间、孵化器及服务、旅游、文化创意等行业发展。
加快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 支持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
落实支持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做到应享尽享;落实创新产品和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支持我省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清单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申报国家清单,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加快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引导中小企业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配套服务;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和服务,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实施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开展专利执法维权“雷霆”专项行动,实现“12330”公益服务电话全省统一接听。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 创建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在冀创办企业的,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档案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晋升;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允许大学生用创新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建立农村创新创业信息服务窗口,开展农村创新创业人才培训行动,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支持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取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程序;支持少数民族群众投身创新创业;吸引港澳台侨投身创新创业,建立港澳台创新创业人才联合培优示范基地,积极引导侨资侨智参与创新创业;吸引留学和外籍人才创新创业,雄安新区和京冀交界地区合理确定留学归国人员落户条件,其他地区实行“零门槛”落户,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以办理永久居留。
推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升级 制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评选标准
实施创新平台倍增计划,加快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到2020年达到1900家以上;推动建设协同创新联合体,积极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和创新资源;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制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评选标准并开展评定工作;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探索建立仪器设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机制,将省级以上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内创客团队使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入网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纳入“创新券”补助范围;促进科研院校创新创业深度融合,鼓励高校教师、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探索开展概念验证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向基础研究、孵化育成等前端前移;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入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在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科技大学试点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健全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科技信息公开平台,完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库。
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 鼓励国企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
加快专业众创空间发展,实施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倍增计划,鼓励生产制造类企业建立工匠工作室;提升孵化机构建设水平,鼓励我省行业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相关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机构,为初创期、早中期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检验检测、财税会计、法律政策、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搭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平台,支持行业龙头和大型制造企业搭建面向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的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以创新创业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发展,支持国有骨干企业建设开放、跨领域的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国有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大力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万家企业上云,加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
提升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水平 加快村镇银行本地化、民营化和专业化
引导城市商业银行回归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的本源,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向县域及以下增设网点;增强村镇银行服务能力,加快村镇银行本地化、民营化和专业化发展;鼓励大中型银行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促进股权交易融资,推动各级园区科技型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发展,推动各类创新型企业赴境内外上市挂牌,并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保险公司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风险保障,深化与京津科技创新券互认互通,引导各类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参与债券市场,发行“双创”债等融资品种;完善财政支持金融创新的方式方法,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做强做大,鼓励各地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实现金融机构与企业信息互通和供需衔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
构筑创新创业发展新高地 打造一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
推动雄安新区建设全球创新高地,实施一批国家科教创新工程,布局一批公共大数据、基础研发支撑、技术验证试验等开放式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全方位开展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营的国际合作;培育创新创业集聚区,推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一批重点院校在保定、廊坊和沧州建立分院,打造一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吸引国内外知名“双创”品牌落户;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示范作用,推动建立京津冀“双创”示范基地联盟,促进各类基地融通发展;推进创新创业国际合作,支持开发区与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以色列等国合作建设国际创新园,鼓励有条件企业通过境外并购推动经营优化和产业升级,支持一批境外技术中心项目做大做强。
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地方大胆探索
提高创新创业工作协同水平,建立精简高效的跨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地方大胆探索;推动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定期开展评估督查活动,及时解决痛点堵点问题,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