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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将向抗疫一线成果和人员倾斜

2020-05-08 10:36:57 作者:李代姣 来源: 长城网

  网页截图。

  长城网讯(记者 李代姣)4月29日,《关于2020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印发,标志着河北省2020年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启动。本次提名范围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含企业技术创新奖)。今年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将向抗疫一线成果和人员倾斜,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重点突出五方面改革举措。

  向抗疫一线成果和人员倾斜。在科技进步奖评审中单独设立“抗疫成果组”,对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试剂药品与病毒研究、疫情防控与信息服务、医疗服务与设备器械等先进技术成果和创新产品进行奖励。对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不受整体技术应用2年以上的时间限制;由国家和省选派的赴湖北地区、投身河北省抗疫一线的医务人员不受报奖间隔年限限制。

  进一步规范提名要求。印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制实施规则》,强化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名责任。

  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对自然科学奖,鼓励填报“三类高质量论文”,要求论文专著署名第一单位必须是国内单位,取消“SCI他引次数”,改为他引总次数,并增加检索数据库;对于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不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审依据。

  突出“代表作制度”。注重成果的质量、效果和影响,自然科学奖代表性论文提交数量不超过5篇;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代表性成果数量不超过10项。

  提名材料减负。进一步简化报奖材料和报奖程序,对证明类附件改为记录备查和完成人诚信承诺;取消第三方开具《应用证明》强制性要求,改为可以提交佐证应用情况和效果的客观材料。

  据了解,河北省科技奖励提名材料网上提交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18日12时,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4日。下一步,河北省科技厅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情况,采取适当的方式组织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培训,切实做好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提名质量。

关键词:科技,奖励,医务人员责任编辑:郭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