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通讯员 皮元浩)沧州南大港税务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地方经济税源结构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有效促进了大企业风险管理科学化、集约化水平的提升。
科学界定大企业管理对象范围。
该局在全面分析区域经济税源状况的基础上,确定了大企业,主要包括:管理结构较为完备的上市公司,经济地位重要的总部经济企业,具有国际化背景的“走出去”企业,跨地区经营企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在南大港的成员单位等。
建立健全大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组建大企业管理办公室,领导、组织大企业集约化管理工作。税政科负责风险指标确立和模型建设,并与法规科、征管科、纳税服务等部门共同为大企业管理提供政策支持,协同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按照总机构或核心管理机构属地原则、承担大企业集中风险应对职能。在各地选配综合素质高、有互补专业技能的核心骨干纳入大企业管理团队,承担信息收集案头审计、集体评议等工作职责。
积极培养合作型税企关系,促进纳税遵从。
建立大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完善税企高层对话制度,畅通税企沟通协调渠道。对案头发现的低中度风险点,单独由大企业管理部门以提醒函的形式告知企业,或者直接通过系统平台流程推送,由大企业首先进行自查纠错,赢得遵从共识。突出风险内控引导,帮助大企业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积极防范和化解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