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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全方位兜底救助困难群众

2020-11-06 17:06:12 作者:杨亚红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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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11月5日讯(记者 杨亚红)今天,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旨在推进全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11月5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李昭 摄 

  《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对改革完善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八大救助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对发展完善其他救助帮扶制度进行了安排,包括加强法律援助,开展寒冷地区困难群众的取暖救助,做好身故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救助,探索向低收入家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涵盖了困难群众的多方面需求。

  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是基本生活救助的重要制度,在《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中,对强化基本生活救助兜底性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

  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采取“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等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将之前实施“单人保”政策覆盖人群由农村贫困户扩大到城乡低收入群体,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

  创新救助管理。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多主体多方面的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对特困人员、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为减少基层人员的工作量,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复核期内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救助水平。

  规范救助标准调整。综合考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建立部门会商、统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河北省财力状况和物价上涨因素,适时调整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指导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关键词:救助,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