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通讯员 张海燕)涿鹿县税务局通过提高站位、加强宣传、落实政策“三项举措”落实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
提高站位 加强重视
党中央、国务院针对疫情影响和相关行业复工复产需要出台了针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优惠政策,涿鹿县税务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为提高认识,涿鹿县税务局自接到市局通知后,迅速行动,从金三系统导出应享未享政策优惠的企业名单,建立台账。从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免征政策,逐户通知缴费人进行退抵费工作,支持相关产业发展,有效应对疫情冲击。
加强宣传 强化辅导
涿鹿县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微信群等多种媒介,开展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缴费人懂政策、会申报,应享尽享。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股联合纳税服务股业务骨干到张家口新合作元丰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就近期出台的非税优惠政策进行现场申报辅导和政策讲解,重点强调了该户2020年已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将进行退抵费工作,缓解缴费人经济压力,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的满意度。
落实政策 及时享受
涿鹿县税务局对外及时与财政、人民银行进行沟通和协调工作,对内非税收入股会同收入规划核算、纳税服务、征管等部门,协助完成已征的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应予免征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退抵工作,切实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经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