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文保等部门日前在鸡泽县发现清朝光绪年间石碑一通,碑文内容是时任直隶总督李鸿章的一道“晓谕”。
该石碑雕刻于光绪十八年六月初三,距今129年。仅存碑身,青石材质,高约1.68米,全碑1204字。
碑文记载,当时,鸡泽、曲周交界河堤破损、河道狭窄,河水泛滥,由抢占河堤耕种、上下游拦坝蓄水等导致的土地、灌溉纠纷层出不穷。在地方官请求下,经李鸿章批准,邯郸、永年、曲周、鸡泽、平乡、任县6县疏通渚河、滏阳河及相关沟渠,修桥6座,共计施工约138.75千米,开支达白银三万三千余两。
河道修通之后,李鸿章颁发“晓谕”,勒石成碑,明令沿河居民不得占堤耕田、不得私设水闸,明确沿河各县水闸按照期限启闭,河道两岸居民按照耕地的远近、高低,利用不同时段、不同方式进行灌溉等。
鸡泽县政协文史委主任赵延平认为,这通石碑详细记录了疏浚河道、培土建堤的工程量、津贴标准和开支总额,对于研究晚清时期经济、税赋等方面历史有较高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