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杨晓)为提升河北农业品牌认知度,扩大市场影响力,加大品牌农产品推介力度,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长城新媒体集团共同举办的河北省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农业品牌网络评选”征集活动开始啦!
本次网络评选活动旨在利用网络新媒体影响力,举办网络投票和河北农业品牌形象展示宣传系列活动,以促进河北品牌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助力河北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培育领军和创新型农业品牌,让消费者更多地了解、喜爱、购买河北品牌农产品。
活动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活动组委会将邀请相关专家对各类农产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通过品牌初选、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河北省第二届我最喜爱的“20个农产品企业品牌”、“20个区域公用品牌”和“20个农产品品牌”。
活动征集时间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1日,参与企业按规定填写《企业品牌参评申报表》、《区域公用品牌参评申报表》、《农产品品牌参评申报表》(点击文末附件即可下载表格),加盖企业公章,扫描汇总为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hbnypp2021@163.com进行报名,评选时间至2021年4月底前结束。联系人: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刘霞,联系电话:0311-86256102,长城新媒体 齐钊,电话:13513318881。
申报评选条件如下:
(一)企业品牌申报评选条件:
1. 参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河北省境内,拥有著名商标,是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 参评企业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无省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具有健全和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可追溯。
3. 参评企业生产规模、品牌影响力、发展潜力较大,其资产总值、年销售收入、行业市场份额等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4. 参评企业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够辐射带动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有效促进农民增收。
(二)区域公用品牌申报评选条件:
1. 所在县(市、区)高度重视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
2. 申报的区域品牌生产规模较大、历史传承悠久。
3. 申报的区域公用品牌其产品须有不少于2家的核心生产单位。且核心单位为河北域内注册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
4. 核心单位按照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有健全和有效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运行良好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5. 核心单位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质和美誉度、较大的市场份额和发展潜力。
(三)农产品品牌申报评选条件:
1. 参评品牌所属公司注册地和主要生产地在河北省境内。
2. 参评品牌近三年内无省级以上媒体负面报道;具有健全和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可追溯。
3. 参评品牌生产规模、品牌影响力较大,品牌产品社会认可度较高,发展潜力巨大,近两年品牌产品市场销量增速超过20%或品牌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市场占有率超过5%。
(四)推荐材料包括:
1. 300字左右品牌介绍一篇,Wps文本,标题:2号小标宋。正文:2号宋体。
2. 5幅左右图片,图片为jpg格式,不小于2M。
3. 不短于3分钟的MP4格式视频超清资料。
4. 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