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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强化诉前调解 持续八年工伤索赔行政争议终化解

2021-10-31 16:10:28 作者: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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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俺要了多年的补偿款在这里没开庭判决就领到了,太谢谢你们了!”当事人王某握着法官的手泣不成声……近日,磁县法院通过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写着“司法为民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磁县人民法院。

  案件经过:45岁王某是某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职工,2013年10月8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导致左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截肢,造成7级伤残,后王某与该公司签订赔偿协议,该公司除承担住院医疗费用外一次性支付9万元赔偿金,并注明该赔偿不含辅助器具。因该公司在社保中心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王某要求公司和社保中心支付辅助器具费未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发放工伤保险属行政行为,王某随又以社保中心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一庭庭长张玉红认真询问了解了案情,当事人因工伤纠纷程序复杂,王某历经工伤认定、劳动仲裁、伤残鉴定、辅助器具鉴定、民事诉讼等程序,耗时多年未能实际解决问题,情绪激动,态度坚决,怨气较深。随后,承办法官多次来到当事人家中讲解政策、抚慰情绪、联络感情,向当事人解释了工伤纠纷的程序及法律规定,指出多年未解决争议的问题所在。通过反复细致的工作,当事人化解了怨气,敞开了心扉,主动向法官倾诉自己受伤后的就业和生活困境,特别是假肢费用昂贵难以承受,希望能够早日解决。

  法官了解到有关情况后,主动到社保中心与负责人沟通意见,了解社保中心对案件的看法,向其讲述王某工伤后对其就业和生活造成的影响和困难,社保中心负责人表示社保中心不是不想支付这笔费用,只是工伤保险相关法律和政策对这块内容规定不明确,支付费用没有明确依据。针对社保中心的顾虑,张玉红认真翻阅了《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条文并从网上查询了类似案例,从工伤保险的设置目的即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角度,并结合南方先进地区的判例,多次和双方协调沟通,社保中心为王某成功申报了假肢费用,王某领到补偿款后非常感激。

  近年来,磁县人民法院本着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磁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作用,坚持把做好行政争议化解作为首要任务,在坚决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全力以赴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关键词:我为群众办实事,磁县人民法院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