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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权利义务 履行社会责任 石家庄市第十六中学团课活动

2021-12-14 10:22:41 作者:刘彦敏 王娟 王雅琦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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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9日,石家庄市第十六中学举行团课第四讲活动。由高一高二积极分子参加,团委书记王雅琦主持,团组织委员刘瑞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共青团作为共产党的后备主力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后由政治组周钰老师来介绍。

  首先,周钰老师由初中学习过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引入本节课。随后介绍了团员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权利有:参加团会议,接受团教育;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对团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内工作人员的权利;保留意见的权利;对处分提出申辩的权利以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其次,又明确了团员应该履行的义务。认真学习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做好党的宣传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接受国防教育,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密切联系群众和完善自我共同提高的义务。

  通过马克思名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让学生明白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

  课堂生动活泼,学生积极互动。让学生明白了作为入团的一名积极分子,在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学习上认真刻苦,政治上要先进,活动中要积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争当新时代好青年。

关键词:责任编辑:赵少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