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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设立农村电商公开课的通知

2022-12-13 09:25:57 作者: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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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财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电商培训资源,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效,总结推广各地发展农村电商,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好的经验做法,商务部、财政部决定设立农村电商公开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课主要内容

  (一)政策解读分析。党中央、国务院“三农”政策宣贯,农村电商发展政策解读,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趋势分析等。

  (二)经验分享交流。各地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包括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农村产品商品化电商化、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等。

  (三)电商技能提升。电商创业与经营的实操技能和方法,包括网店经营、电商营销技巧、直播带货、客户管理、农产品网销等。

  二、适用对象

  主要面向负责农村电商工作的政府机关人员,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物流中心、合作社、乡村服务站点、有关企业等工作人员,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农村电商创业人员,以及其他关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人员。

  三、工作载体

  在商务部电商扶贫频道、商务培训网,财政部网站,以及其他有关应用中设立“农村电商公开课”平台。

  四、课件来源

  (一)商务部、财政部组织的各类电商进农村培训课程视频、演示文稿、典型案例汇编、培训教材等相关资料,电商专家下乡云课堂活动视频、讲义资料等。

  (二)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推荐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扎实、成效较好的典型县市分管负责同志经验介绍视频、演示文稿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开展的农村电商培训精品课程视频、演示文稿、培训教材等。

  (三)有关电商扶贫频道企业制作的农村电商创业、经营等公益性课程视频、资料等。

  五、工作要求

  (一)用好公开课资源。各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开课应用推广,组织相关人员上线学习,促进电商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

  (二)完善农村电商培训。各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示范县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培训体系和机制。加强与本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资源合作,建立能够持续、稳定发挥作用的培训主体,科学、系统编写培训教材。针对政府、企业、创业青年、农户等不同对象,合理确定培训目标,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提升普及培训和技能培训质量。如实做好培训记录。完善培训回访机制,跟踪指导电商创业、网购网销等,提高培训转化,巩固培训效果。

  (三)定期推荐精品课程。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有关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组织优秀示范县,特别是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农村电商典型县市,制作系统完整的培训视频和教材。每年向商务部、财政部至少推荐1套精品课程参与公开课建设。为做好公开课启动工作,请有关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于2020年7月15日前,上报第1批公开课精品课件,有关课件应与授课人签订农村电商公开课授权书。今后每年的3月底前上报当年推荐的公开课课件。

关键词: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