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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2023-02-10 17:17:04 作者: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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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县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提升景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中的独特引领作用,促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开创景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新局面。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21〕3号),《河北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2年)》(冀商建设函〔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乡村振兴,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着力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助力农村消费梯次升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为进一步扩大景县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健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使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有效畅通,聚焦“三农”,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景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总体目标,一是建设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物流仓储配送中心、1个品牌网货研发中心,强化景县综合商业服务能力、物流配送能力,抓好景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二是建设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36个,实现站点服务全覆盖,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电商产业集聚;三是建立健全景县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累计开展电商培训5000人次以上,培育一批县域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四是加速带动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年销售额增长。五是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现代农村市场流通体系,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实现电子商务助推乡村振兴。

  三、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有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积极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运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聚焦短板,巩固提升。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补齐流通短板。统筹衔接电商、物流、商贸流通等现有资源,拓展提升服务功能,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服务融入现代流通体系。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尊重乡土文化特点和农产品生产流通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分区分级分类施策,推广应用商贸流通新技术新模式,挖掘产业优势,体现区域特色。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贴近实际,大胆开拓创新。

  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健全县政府负总责、发改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部门间加强协作,不断完善整体设计和政策支持体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全面抓好落实。

  四、主要任务

  (一)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建设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兼具县域现代商业综合服务职能,整合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商业体系供应链,建设16个乡镇商业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商贸流通线路3条,实现县域商业体系全覆盖,建设商贸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县域现代流通智慧平台建设,实现县乡村商贸流通数据化管理。推动景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商业体系覆盖网络。

  支持县域现代流通信息化管理,依托县域现代流通数据化管理平台强化技术赋能和创新引领,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逐步由单一贸易功能向综合性功能拓展;推动商贸流通企业现代供应链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引导电商平台、供应链核心企业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增强生产企业对市场需求的捕捉能力、快速响应能力和敏捷调整能力。

  围绕经济社会数字化、智慧化发展方向,聚焦“新网络、新要素、新平台、新应用”等发展方向,加大县域现代流通数据化管理平台建设,为县域打造一套县域商贸流通体系数据化、信息化的智慧云管理平台;推动县乡村商贸流通体系信息化管理建设,完成县域商贸流通数据收集、分析、分区共享;推动消费信息化管理,县域农村商贸消费流通溯源查询信息化管理。打造县域商业体系交易中心,完成县域商贸流通智慧云服务,打造县域商贸交易系统,实现县乡村消费信息化管理,完善县域资源消费大数据分析。

  (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提升中心服务能力。建设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品牌网货研发中心。面积600平米以上,配有电教室、交流室、会议室、办公室、农产品研发体验中心等必要的功能区划。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4家及以上,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功能。立足农畜牧业、经济作物、手工制作、工业消费品、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建立品牌网货研发供应中心,形成网货研发、标准化、质检、溯源、集货、仓储、代发货、售后服务等网货供应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供应链高能高效。制作电商宣传片,在全县各村站、街道等,对电子商务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电商创业。利用网红直播、旅游电商、社交媒体推广等形式,同时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到农产品上行体系建设中来。鼓励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标准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跨境电商。

  2.建设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整合乡镇集贸市场、邮政系统配送中心和第三方物流快递公司等资源,在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具有宣传培训、零售、实体体验、物流配送、农业技术服务等功能。2021年12月底前完成8个乡镇的服务站建设;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其余8个乡镇的建设工作。

  3.改造或新建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坚持市场化运作基本纲领,加强与已有电商平台的衔接,重点整合“千乡万村市场工程”、邮政系统站点、供销合作社服务点等农村市场资源,在全县改造建设12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2022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通过完善硬件设施,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实现便民生活、收发快递、代买代卖、信息咨询等多样化服务功能。

  乡镇、村级服务站点建设标准如下:

  (1)乡镇级服务站经营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村级服务点经营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2)选择站点须具备宽带、光纤或无线网络接入;

  (3)选址符合《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能够满足代购代卖、缴费支付、取送货品等要求;

  (4)完成形象改造,按照《景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村站建设标准》要求配备 必要的办公设备;统一设置室外门头标识、标牌等,显著位置有“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

  4.推动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升级。鼓励县实体企业、商贸流通业、物流运输业、服务业等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发展,入驻网络销售平台,实现网上营销与店面销售相结合。

  (三)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建设1个县级公共流通仓储配送中心,完善硬件设施,提高信息化水平。整合邮政等本县主流快递服务商2到3家,引进社区社群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建立县域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发展共同配送。物流快递企业的乡镇覆盖率超过80%,且为所有村级电商服务站提供服务,与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源共享,打通县域日用消费品、工业品、农资下乡和产品进城双向配送闭环,推动商贸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协力打通农村物流“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建设县域现代流通数据化管理平台,以数据驱动,突出科技支撑和产业引领。开展物流专业技能培训,重视在职人员的再教育,加强现有物流人员素质的培训和提高。打造县域统一的物流中心、仓储中心、管理中心、分拨中心、调度中心,形成区域智能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整合县域冷库、保鲜库,提升鲜活农产品的物流运输,发展智慧物流。

  1.建设县级公共流通仓储配送中心。包括办公区、仓储区、分拣区等基础设施以及信息平台。在政府推动下将本地物流服务商集中到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实现统一投递、统一包装、统一分拣、统一配送等一体化要求,为物流企业节约成本。

  2.建立县域现代流通数据化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发布和信息共享功能,通过平台实现物流小包信息的查询及物流需求信息的发布,不断完善丰富系统功能,提升景县农村物流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完成工业品下乡与快递进村双畅通,双整合。

  3.构建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体系。依托各乡镇特色产品产业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加工基地,在乡镇整合具有一定规模的冷链物流仓储基地,包含冷藏库、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等,完善快递配送叠加商贸配送的新模式,提升县域内物流快递企业的生存能力,同时,也可持续推动物流快递降费。

  (四)培养农村电商带头人

  实施新型商业带头人培育计划,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挖掘、培养农村商业人才。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围绕拓宽农村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针对政府部门人员、企业负责人、农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返乡农民工及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等六类人群开展农村电商普及性培训,培养消费习惯,提升电商技能,打造电商经济。到2022年12月底前,培训总人数不低于5000人次,实现电商培训转化率1%以上。

  电商技能与专业型人才孵化。培养一批农村电商实用型人才,为龙头企业、合作社、商贸企业等进行电商专业型人才孵化与培养,带动一批有条件的电商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后新增年销售额1万元以上的网络店铺50个以上。推动电商平台进农村,惠及全县有条件的老百姓。培育一批创业型电商人才。培训具备电商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龙头企业员工,使他们具备直播、网店运营能力的创业性人才,带动自主创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开发专业技能型课件。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建立特色的、实用性高的电商培训课程体系;建成可持续性的培训后服务机制,强化培训跟踪,注重培训实效,为景县电商培育专业性、差异化的人才。

  1.制定培训计划。与电商培训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引入县域外智力、人力资源,加强跨区域人员交流学习,制定培训计划,搭建线上学习平台,方便学员随时自主学习,完善培训长效机制。定期邀请高级培训讲师、知名网店店主、第三方平台人员进行授课,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电商高峰论坛等活动,做优培训跟踪,搭建交流平台,深化培训实效。

  2.建立培训档案。如实做好培训记录,对培训名单、培训内容、培训讲师、联系方式、培训照片等资料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完善的培训档案,提高电商人才转化率。指导对接就业用工,注重跟踪服务而非“一锤子”培训,通过对培训人员进行专业的指导,为县域培育一批专业农村电商人才。

  3.完善标准化教材,提升培训针对性。根据实际需求丰富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培训内容。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加强以实操为主的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设置电商基础、法律法规、发展现状趋势等基础知识和网店美工、产品摄影、在线客服、营销推广等专业课程,对不同层面人群进行培训。

  (五)创新运营措施

  1.打造电商赋能,建立现代化商贸流通服务体系。

  依托电商公共平台、社区社群平台、新媒体短视频平台、网红直播平台等,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以乡镇级电商服务站点为中心,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网货分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2.打造县域网货供应体系。

  建立品牌网货供应中心。推动县域产业特色产品品牌化建设,对县域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依据景县实际情况培育1个县域公共品牌。建立农特产品标准化流通规划,完善8个农产品企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开展农村产品品质控制和标准化检测认证工作,建设景县农特产品溯源系统,在县域范围内引入1-3家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加入溯源系统,并取得销售成效,有力地推动农村制品上行。加强公共品牌授权管控,设立网货标准。建立起品牌响亮、管理严格、产品优良、供应稳定、标准明晰、服务周到的网货供应体系。

  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组建专业团队,为产品提供品牌注册、产品培育、分拣、包装、设计、网络销售策划、电商运营知识、平台使用、网站托管、销售渠道引进等增值服务。鼓励在产品网络销售过程中,应用生产、流通标准;以网络品牌传播营销为重点,打造全网络、全渠道网货供应体系。

  3.增强村级服务站造血功能。

  做好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的调研、选点工作,为村站点赋能,包括各大电商平台的农村电商项目,各类生活电商平台的农村服务项目,各类农资电商平台的农民服务项目,使得村站点有足够多的电商服务可经营。做好村站点培训、激励,除了常规集中式培训,还可以采取线上培训、奖励红包等方式,提升村站点的运营能力。整合村级服务站点,增加优质站点的电商辐射范围,对不具备建站条件的行政村可通过其他站点的电商服务满足居民需求,保证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

  4.借力电商发展农产品上行。

  对照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景县实际,以“互联网+”作为产品销售的主流形式,通过电商培训等形式带动农商户运用互联网的手段来销售农产品,借力电商,发展农产品上行。通过互联网和当地特色产业有机结合,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过程管理、市场营销几个重点方面做起,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收,让农民创业有方向,增收有路子,致富有奔头。

  5.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有实力的龙头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础短板,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1)升级数据信息化管理。支持流通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数据库的建设,加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升级,切实为商贸企业提供信息与数据的支持;

  (2)整合县域商贸流通企业供应链下沉。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合作,为农村网点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仓储管理等仓储服务,解决老百姓工业品、日用消费品采购优惠与时效问题。

  6.引入新型电商模式,助力县域电商发展

  搭建县域电商+直播带货环境,做强直播电商与内容电商新形态,创新发展媒体电商新模式。以直播为推手,培育网红新农人,带动农村创业氛围。一是在电商人才培训中增设企业新媒体运营岗位课程,以企业的真实岗位技能与真实项目为教学内容,把岗位工作任在务转化为教学任务,学员通过实际应用来学习知识点与技能点,真正掌握新媒体直播岗位技能与培养综合应用能力。二是整合优秀产业资源,对直播电商创业者的创业项目提供资源对接。

  依托电商公共平台、社区社群平台、新媒体短视频平台、网红直播平台等,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

  (六)加强宣传推广

  建立项目宣传推广工作机制,利用新型融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推广项目工作示范成效,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社交软件、短视频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资源,通过与冀云融媒体平台、长城网、长城24小时客户端、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等专题栏目的对接合作,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和电商创业典型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构建全网、全域、全渠道、垂直的电子商务宣传推广矩阵,塑造县域网红个人IP,探索创新网红经济,借由本地网红以点带面营造全民电商良好氛围,从而快速提升镇村干部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认识,促进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助力实体企业加速电商转型,助力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接轨乡村振兴。

  五、专项资金使用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景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共同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集中采购、直供直销等服务。推进县域公共品牌建设及营销推广,申请质量认证等品牌资质,推出产品标准化,建立县域公共品牌授权管控体系。支持农村产品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促进农民增收。县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营资金使用比例为55%。

  2.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支持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服务站点,完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商贸物流快递资源,开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协同公共服务中心开展日用消费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供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发展统仓共配模式。用于物流体系建设的资金比例为20%。

  3.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商品流通网络。引导大型流通企业打造供应链体系,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扩大农村居民消费,推动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互联网水平。用于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比例为10%。

  4.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和引领性,对具备条件的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企业、合作社员、创业青年、返乡青年等开展相应层次、相应内容的农村电商培训。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点运营等课程,带动农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资金支持为15%。

  中央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以及提取工作经费。

  (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1.项目资金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承办企业或单位。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应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商务厅并组织实施。资金安排意见不得随意调整。

  2.项目资金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中标企业,并预留10%尾款,待项目完工并验收通过后全额拨付。项目开工后,在确保资金安全情况下,首期预拨资金不低于60%。

  3.项目承办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商务、财政、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办企业不得以押金、保证金或设备购买等名目收取站点费用。

  4.县财政、商务、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相关制度和措施、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及项目资金管理报备情况等。

  六、工作安排

  (一)重点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2年12月)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及资金使用办法,并将工作方案和资金安排意见,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

  2.确定承办企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办企业。

  3.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办企业提出验收申请,县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县工作方案、资金方案及项目招投标文件,对综合示范项目及时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县商务局将验收报告(含综合示范开展情况、成效)及资金审计报告,报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备案,并做好上级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推广评价阶段(2023年1月—2023年5月)

  在总结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典型,加强宣传推广,巩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效果。并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服务、监管、协调职能,指导、推进、督促农村电商项目的实施,为电商发展提供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会议和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协调解决电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电子商务协会、农村合作社等团队发挥引领和联盟作用,推动农村电商做强、做大、做优,形成产业集群。电商龙头企业、创业带头人、扩大电商应用范围,发挥特色产品优势,发挥人才优势,带动更多年轻人创业。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等任组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发改局,由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一把手为成员,各乡镇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改进,以保证综合示范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创新政策机制。积极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制定电子商务发展优惠政策,在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营造网上经营环境等方面加强政策倾斜。各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制定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形成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合力,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共同推进景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日常指导监督机制,加强绩效管理,督促资金拨付进度,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加强对承办企业的履约能力考核,重视项目建成后运营和服务效果。各示范县要引入纪检、审计等力量,增加财评、监理等环节,加强事前事中管理。

  五)推进政务公开。

  为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参照省商务厅做法,在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并同步在省级专区和示范县专栏及时公开实施方案、决策过程、专项资金拨付情况等。及时与商务部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及时更新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情况。加快推进智慧乡村建设服务,加强农村电商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水平,避免重复建设。

  (六)做好总结推广。建立项目宣传推广工作机制,利用新型融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推广项目工作示范成效,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社交软件、短视频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资源,通过与冀云融媒体平台、长城网、长城24小时客户端、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等专题栏目的对接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报送,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正向舆论范围,引导企业加大投入,群众积极参与,促进相互间交流借鉴,不断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农村商贸流通的社会参与度。

关键词:景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商责任编辑:刘世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