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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全力打造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协作新模式

2023-11-17 15:56:35 作者:袁军合 来源: 长城网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袁军合)为更好地发挥法治督察、纪检监察和巡察监督在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中的推动作用,行唐县科学谋划,积极探索“法治督察+纪检监察+党委巡察”新模式,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建立常态长效机制,谱写法治督察新篇章

  强化衔接配合,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行唐县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法治督察和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确保全面依法治县标准;法治督察聚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确保全面依法治县任务落地落实;纪检监察聚焦执纪问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方协作配合,以督促干,着力助推各级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法治督察纳入党委巡察”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工作的方案》,将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梳理形成7方面27项具体工作内容,确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法治督察的“主攻”内容,形成《法治建设重点巡察内容清单》。

  全力构建“督察—整改—反馈—考核”闭环机制。根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制度法治督察计划,依法治县办和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开展法治督察,并及时向被督察单位反馈督察结果和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制定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期限,严格按期做好整改落实。

  加强人员统筹,凝聚法治督察新合力

  组织架构有保障。成立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县委巡察办主任、司法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初步建立上下贯通、高效便捷的法治督察工作体系。

  人员调配有活力。加强人员统筹,组建了行唐县法治督察人才库,制定了《行唐县法治督察人才库管理规定(试行)》,《法治督察员定期培训计划》,统筹纪检监察、县委巡察、法治督察人才库等人员力量调配,加强人员业务交流和培训,共同提高法治督察能力。

  队伍进驻有力量。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监督检查和巡察监督范畴,针对重点执法部门的检查、巡察,必要时可联合三方开展综合督察,实行同步进驻、一体办公、定期会商,进行全面系统“把脉问诊”。

  强化信息共享,搭建监督协作新平台

  加强日常联系。三方明确联络对接科室及工作人员,负责开展信息通报、协同协调、接收报告材料、问题移交等工作,必要时相互邀请列席有关专项会议,推进协作配合工作常态化。

  确保信息通畅。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季度向县纪委监委通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情况。对纪委、巡察办向依法治县办提出的需改进或强化的法治建设领域重要工作,依法治县办及时开展专项调研,掌握情况,推进问题解决,并将推进解决情况及时反馈给纪委和巡察办。

  召开联席会议。依法治县办、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研究协作配合的重点领域、重点内容,实现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协作配合精准发力、精准施策。

  抓好结果运用,取得真督实察新成效

  督察结果通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及时将法治督察情况通报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同时将巡察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专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问题整改追责。县委依法治县办对法治督察中发现问题加大整改督促力度,县纪委重点监督有关整改问责情况,有效形成整改闭环,联合做好法治督察“后半篇文章”。

  考核评估运用。将监督执纪执法、巡察反馈问题纳入法治建设考核,并将法治督察情况作为评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参考,使法治督察真正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确保“法治督察+纪检监察+党委巡察”工作实效。

关键词:行唐县,纪检,监察 责任编辑:雷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