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河北长城新媒体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清河县数字经济信息传播大数据系统建设项目室内LED显示屏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46.8万元
4.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5.采购内容:清河县数字经济信息传播大数据系统建设项目室内LED显示屏服务项目,共需采购5块LED屏幕。大数据展厅一全彩显示屏长6.4米×高1.92米,大数据展厅二全彩显示屏长8米×高1.92米,数字产区一全彩显示屏长4.48米×高1.92米,数字产区三全彩显示屏长10.88米×高1.92米,数字科普多功能厅全彩显示屏长14.4米×高1.92米。面积合计为84.79平方米。
6.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
7.服务期限(或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5日(公休日除外),在长城网下载询价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8日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长城新媒体集团)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86号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士召 联系电话:17703317890
监督电话:0311-89863387
本公告发布媒体:长城网
附件:项目采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