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寿县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注重分类施策,按照问题清单逐一制定审计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时限,督促各相关整改责任单位把整改佐证资料及整改相关报告及报表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见事”。该局梳理近三年以来上级审计机关对灵寿县审计及巡视巡察发现及揭示的问题,并对问题逐一分解,整改责任划分至相关整改牵头股室和整改责任单位。强化“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工作中做到举一反三,分析发生问题原因,补齐政策上、制度上、管理上的漏洞,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着力补齐制度短板、推进源头治理,以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二是“见人”。该局对梳理出的问题逐项核对,明确被审计单位牵头主管领导牵头股室。在整改过程中该局将整改相关梳理表格下发,将审计问题整改清单化管理举措细化到人。
三是“见因”。整改过程中该局要求各相关被审计单位对照审计问题清单,逐项核实,查找出整改不到位问题,并从体制机制、制度措施等多方面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填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表》,夯实整改报告各项佐证资料,促进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四是“见果”。督促各被审计单位对及时填报整改进展情况,对涉及金额类问题,填报需整改金额、已整改金额,单位精确到元。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整改举措,确保审计查出问题真改实改。
五是“见责”。按照要求将各相关单位一把手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确保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按照“三个坚决不放过”要求,既注重点上“就事论事”,更注重面上“追根溯源”,透过现象看清问题本质,真正推动制度重构、流程重塑和职能重组。
六是“见效”。在问题整改上该局注重在体制机制层面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由点及面、抓本溯源、举一反三,力争做到示范引领,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典型。该局根据各相关被审计单位自查情况及审计整改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分组对其进行整改检查,对审计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落实,定期晾晒比拼,对未整改事项进行联合督办,确保审计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审计整改“见”实效。(张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