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和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灵寿县审计局采取“四项举措”积极防范。
加强审前调查,初步分析判断审计工作的重点,做到心中有数,预测风险。
确定审计范围,回避风险。对在审计中未涉及或虽然已涉及、但未获得充分证据的事项,要说明情况,据理回避。对审计对象评价标准不清楚或没有明确评价标准,且可能造成被审计人的责任难以分清的事项,则不能随意做出评价。
把握重点,讲究方法,合理量化指标,降低风险。在财政财务收支上,注意有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在债权债务情况上,注意有无虚列记账问题;在管理制度情况上,注意有无资产流失和浪费问题;在前后任移交情况上,注意有无转移、隐匿固定资产出租、出售问题。这样既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又做到了审计内容的完整,使审计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较大突破,进一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和审计风险过错追究制,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的政治及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防范审计风险的主观意识。(通讯员 张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