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弋明玉)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的有效衔接,近日,盐山法院发出本院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盐山法院在审理一起宋某(女)起诉孙某(男)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涉及一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宋某2024年5月份起诉孙某离婚并要求抚养未成年女儿,孙某以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且不同意女儿归宋某抚养。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经审理查明宋某为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一次于2016年曾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生活至今,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应当准予离婚的条件。考虑到孩子未成年,承办法官向案件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旨在提醒二人即便是离婚,也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不让自己在婚姻生活中的不开心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更应主动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履行好监护责任,为孩子提供一个幸福的童年。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用温暖有力的话语,引导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防止漠视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的发生。
今后,盐山法院将根据审判执行实际情况,以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通过口头告知、现场阅读、制发“提示卡”等多种形式,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