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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 有效防范“民转刑”

2024-07-03 16:25:44 作者:吴杨杨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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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曹妃甸区第四农场司法所妥善化解了一起由网格员排查上报的损害赔偿纠纷,有效预防了“民转刑”风险的发生。

  孙某骑两轮电动车与郭某骑自行车在集贸市场附近道路交叉口发生碰撞,郭某摔倒在地,左膝受伤。后孙某将郭某送去县医院检查,并担负了检查费用,当时医院检查骨头并无大碍,静养一段时间慢慢恢复即可。本以为此次邻里轻微碰撞事件可以画上句号,但过去一周后郭某又找到孙某,称其跌伤的膝盖不见好,而且疼痛日益加剧,遂又前往市骨科医院检查。后经过检查,郭某左膝外侧副韧带部分损伤、内侧副韧带断裂。郭某申请孙某支付医疗费用。孙某顾虑到郭某有不静养,造成第二次伤害后找其“买单”的可能,而郭某也委屈无比,认为孙某不愿意承担侵害责任,二人矛盾愈演愈烈,一触即发。

  了解到纠纷情况后,四农场司法所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刚开始,双方情绪激动,恶言相向。见此情景,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情理法”结合,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解,深入分析,双方情绪逐渐稳定。调解员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交流,梳理法律关系,释明法律条文的规定,说明纠纷中的责任承担,摸清双方能够承受的数额,最终达成合意,圆满解决纠纷。

  近年来,曹妃区第四农场坚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和网格管理的融合,优化网格服务和提升治理效能,多措并举着力提高“民转刑”命案和个人极端案事件的防控水平。

  “稳”字当头,矛盾纠纷调处高效化。为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农场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进网格”,把人民调解员嵌入到全场113个网格点中,建立“调解员——网格员”双向联络制度,依托网格体系,发挥前沿触角作用,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调解员信息进行公示,畅通群众诉求反映和调解联系渠道。充分发挥调解网格作用,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梳理辖区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全面掌握各种隐患苗头、矛盾纠纷。做到件件分类梳理、件件有人负责、件件及时化解,牢固构筑基层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

  “优”字当先,法律服务效能多元化。不断拓展网格服务体系,以农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心和7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形成“一中心多站点”的便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联合网格员开展一站式法律服务工作,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定期开展法律服务,采取“线上接收+线下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微信群,围绕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实现线上、线下法律服务畅通。在司法所设立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咨询点,为来访群众提供针对性服务,定期组织法律明白人、网格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业务上下联动,工作整体推进,服务显著提升,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领域的新要求、新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严”字当关,特殊人群管控规范化。严守特殊人群稳定底线,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掌握特殊人群工作稳定主动权。全力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报告、会客、迁居、保外就医、禁止令、边控报备等监督管理规定,依托信息管理平台、微信、巡界者APP、实地查访等方式开展日巡查工作。同时依托村居网格化管理,将村网格工作人员纳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小组,参与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和教育,有效防控风险,切实防止脱管、漏管、虚管发生。运用“全国安置帮教管理系统”,对安置帮教对象从信息核查、接收、帮扶实施全流程跟踪。网格员协助司法所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刑释人员衔接和管控,建立一人一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定期走访,掌握动态、职业和思想状况,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吴杨杨)

关键词:责任编辑:解哲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