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武安市文保部门获悉,考古人员在当地阳邑村发现一方清朝同治年间古石碑,并进行了深入研究,石碑对于了解清代冀南地区生态环境、社会治安、民风民俗等提供了文物参考。
该碑高约0.64米、宽约0.5米。碑身保存完好,正面书文,字体为楷体,字迹清晰工整,石碑立于清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碑文以村规民约形式告诫村民清洁水源、保护野生动物、严禁放枪伤物惊人。
碑文中写道:“圣水池为阖镇养命之源……并非演放鸟枪之所,合社公议,永行禁止,两滂池岸不许演放鸟枪、打食水鸭有害池中水物。不尊法者,任意放枪伤物惊人,轻则罚钱,重则明官。”碑文还明确了各项违规罚款的具体数额和执行人。
武安市文保所办公室原主任贾明田对此碑进行了专题研究,他表示,碑文是一部相对完整的地方性环保法规,是当地发现最早涉及生态保护的碑刻,体现了百姓较好的生态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