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看!河北这42个村镇获保护
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核心区禁止新建建筑
近日,42个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复。批复要求,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历史建筑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进行整体保护,不得擅自拆除和迁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这42个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分别是:
石家庄市(1个):井陉县南障城镇小梁江村;
邯郸市(8个):大名县金滩镇,武安市午汲镇大贺庄村、石洞乡什里店村,涉县固新镇原曲村、关防乡后岩村,磁县陶泉乡北岔口村、陶泉乡南王庄村,峰峰矿区界城镇西老鸦峪村;
张家口市(12个):蔚县宋家庄镇宋家庄村、宋家庄镇邢家庄村、宋家庄镇吕家庄村、宋家庄镇大固城村、宋家庄镇郑家庄村、涌泉庄乡涌泉庄村、涌泉庄乡任家涧村、涌泉庄乡卜北堡村、代王城镇张中堡村、南留庄镇水东堡村、南留庄镇水西堡村,怀来县瑞云观乡边城村;
保定市(1个):唐县倒马关乡倒马关村;
邢台市(19个):沙河市十里亭镇上申庄村、柴关乡西沟村、柴关乡绿水池村、柴关乡安河村、册井乡册井村、册井乡北盆水村、刘石岗乡大坪村、刘石岗乡渐凹村、白塔镇樊下曹村,邢台县南石门镇小桃花村、南石门镇崔路村、皇寺镇李梅花村、北小庄乡东石善村、路罗镇桃树坪村、路罗镇鱼林沟村、太子井乡龙化村、西黄村镇南会村、将军墓镇内阳村,内丘县獐獏乡黄岔村;
定州市(1个):明月店镇。
批复指出,在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须严格执行保护规划的要求。未经审批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保护规划。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修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符合保护规划,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区)政府应依据保护规划,在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统一标志牌,标明保护范围。在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在体量、高度、色彩上应与原有历史建筑相协调。县(市、区)政府要公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名录,设置历史建筑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确定历史街巷名单,落实保护措施。(记者 马冬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