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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无职党员要“无职有位、有位有为”

2023-05-30 17:15:27 作者:高英 来源: 长城网

  党员是党组织的基石和细胞,党的先进性要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当前,随着乡村振兴纵深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如何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农村无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摆在农村基层组织面前的一个时代课题。

  农村无职党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要做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模范。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掌握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提高致富本领,引导农民群众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意识。

  要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面落实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以及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要做带领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模范。带领群众从本地实际出发,找准发展经济的好路子,积极开辟致富门路。

  要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在党与群众之间起到纽带和桥梁作用。

  要做遵纪守法、维护团结统一的模范。自觉用党的纪律和制度规范自己的言行,带头知法、懂法、守法,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要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尤其要带头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并积极带动影响他人。

  近年来,沙河市以保持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的,以解决农村无职党员“无权管事、不会理事、无法办事”问题为切入点,在农村无职党员中广泛深入开展了设岗定责活动,围绕“五类十岗”岗位设置,通过规范可行的方法步骤,为农村无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使农村无职党员“无职有位、有位有为”,有力提升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高英)

关键词:党员,农村 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