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科技改革政策措施,着力突破科技创新领域的体制性障碍和结构性矛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深度融合,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为迈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行列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提出,要围绕邯郸“532”产业布局,建立产业技术研发清单,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高新技术企业提升计划,加大民营企业创新支持力度,支持企业重大项目研发,落实普惠性财税政策,对新认定、到期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研发资金补助。扩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用人自主权,规范横向项目管理,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实施意见》强调,支持争创省级以上科研平台,优化市级科研平台布局,培育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对新认定和评估优秀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级医疗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给予资助,实现了支持政策在各类平台建设上的全覆盖。推进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对新认定和评估优秀的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给予研发经费补助。
《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创新科技金融模式,扩大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更多地采用后补助的方式支持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建立改革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培育倡导创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