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协同创新是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深化产学研协作,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政府的作用,推动区域协同创新,激活主体创新动能,形成创新合力。
协同创新是驱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融通创新,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发展新动能”。近年来,我省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积极推动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促进各种创新要素有序流动与融合共享,成效明显。但要看到,内生动能不足、主体间联动性较差、体制不完善等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协同创新的效果。鉴于此,应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深化产学研协作,推动区域协同创新。
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主力作用,有效释放科研创新活力
高校和科研机构是知识创新或基础研究的“供给端”,是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应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等举措,激发并释放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在“走出去”方面,一要通过人才对接、技术服务等方式深入企业,切身了解企业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的需求,更好判断所设专业与产业需求之间的衔接度;二要支持科研人员、教师、学生发挥科研、专业知识、学科组合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学科创业实践反哺教学实践。在“引进来”方面,要积极吸引企业研发机构进驻高校和科研机构,各方共派人员组成研发小组,共同研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在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和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同时,为科研人员、教师、学生直接参与应用型科研实践提供便利。要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融入科研活动,为进一步完善科研基础设施,推动科研活动顺利开展提供资金支撑。
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企业是区域创新体系中最重要的创新主体,也是知识创新或基础研究的“需求端”,其职能在于通过市场把知识创新“孵化”为技术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一要加大政府对企业创新的资金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强度,巩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攻克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二要支持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既要鼓励企业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密切合作,促进人才、技术、信息等创新资源顺畅流动,减少人才磨合和成果转化的时间成本,还要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以“技术入股”方式融入企业,使其共享创新成果转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三要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激发科研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为协同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立足我省地理区位特点、创新要素基础、产业结构特征等实际情况,充分借鉴国内外在构建产学研合作模式、完善创新政策制度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将协同创新改革引向深入;二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和政策支持强度,充分调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协同创新的积极性;三要加快构建专业化、市场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促进产学研主体共同进行技术创新;四要调整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坚持“不为所有,但为所用”,促进以人为载体的信息、技术等创新资源自由流动;五要建立健全相应法律法规,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依规保护创新成果和创新主体权益。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打造协同创新新优势
协同创新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途径。要着力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加强我省与京津科技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打造协同创新新优势。一要构筑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发挥其协同创新“领头羊”作用。积极承接来自北京的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争取更多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大科学装置布局雄安新区,打造创新发展新高地。二要通过共建“互联网+研发”平台、搭建人才信息共享平台等举措,切实打破信息孤岛、技术封锁、人才限流等障碍,促进各种创新要素顺畅流动,吸引更多创新成果到河北孵化转化,使我省各区域均能共享协同创新红利并积极参与到协同创新中来。